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2月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委党校开展了常规巡察。4月19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指出校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存在的四个方面主要问题,提出21项整改意见建议。通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已取得明显成效。目前,我单位已完成19项,正在整改2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召开党委会议成立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组织协调、指导督导等工作。
(二)周密部署,细化措施。研究制定了《中共延津县委党校党委关于落实延津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延校党字[2024]4号),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
(三)聚焦问题,真查真改。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整改。对有条件立即整改的,即知即改,务求成效;对情况较复杂的,明确时限,有序推进整改。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4个)
1.2020年以来未将习近平总书记在3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及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学习内容。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批示等,2024年以来,已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11期。制定《中共延津县委党校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按照学习要求明确学习主题,突出学习的全面性、注重学习的系统性、把牢学习的导向性、增强学习的实效性,做到有学习考勤、有学习记录、有专题研讨。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中青年干部的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等重点学习,推动理论武装工作向纵深发展。
2.2021年以来,33次党委会议11次未执行“第一议题”制度,18次未进行交流研讨。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校党委于2024年1月17日认真学习了“第一议题”制度内容和要求,研究制定了2024年度学习计划。2024年以来,共召开党委会议10次,交流研讨9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3.未开展县情研究工作。2021年以来,未向县委、县政府提交过县情研究报告,也未提出意见建议。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分管领导带队,组织年轻教师多次针对“乡村旅游”“乡村文旅经济”“基层党组织建设”“高标准农田”“四好农村路”等县情内容赴乡镇、村庄、相关单位开展调研,切实提高教师的调研水平和科研能力。二是在调研的基础上,向上级党校及新乡市社科联提交课题申报 7篇,申报县处级优秀成果1篇,申报厅局级课题5篇,截至目前立项1篇,县处级课题申报15篇,立项3篇,预计8篇今年9月份结项,1篇12月份结项,3篇2025年3月份结项。三是县情研究课题报告《关于延津县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的调研及建议》3月份已申报全省地方党校决策咨询课题项目,报告针对“延津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及主要做法,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策略建议等内容”进行了调研研究。于2024年5月9日已立项,结项前将提交县委、县政府,预计2024年12月底结项。
4.专题研讨班培训时间过短。2021年以来,先后举办的6期专题研讨班每期培训时长均为3天(<党校工作条例>规定一般不少于5天)。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党校主体班次培训工作的通知》(豫组通[2018]29号)等有关党校工作文件精神,进一步加深对落实《条例》关于主体班次培训内容、班次设置等有关要求的认识。二是截至目前,我县暂未举办专题研讨班。专题研讨班需按照上级组织部门及县委组织部通知要求进行举办。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廉政风险防范存在薄弱环节(10个)
1.未研究部署2021、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也未学习贯彻2023年8月24日召开的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章党规党纪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全体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学习的重要内容。二是3月25日召开党委会议,对党风廉政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7月12日,学习传达《中共延津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4年任务安排》文件精神并进行部署安排。三是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参与党委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研究部署进行全面监督,提出意见建议,促使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落细。
2.未按照《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行问题清单管理的通知》要求开展自查,未建立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今年上半年,完善修订了《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规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二是结合党校实际制定县委党校主体责任清单,
3.廉政提醒谈话走形式。提醒谈话内容缺乏针对性、泛泛而谈。党委委员、副校长卜爱芳2021年以来未与分管股室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硬件设施,规范谈话场所,升级设置廉政提醒谈话室。安排裴琳娜、唐君兰专人记录,严防走形式走过场的问题发生。二是认真履行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在中秋节、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前夕,由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分管股室负责人分别进行谈话提醒,做好记录归档保存工作。2024年上半年,共开展提醒谈话14人次。切实做到早防范、早发现、早纠正,把不廉洁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加强对廉政谈话的监督,谈话过程中,派驻组通过旁听对谈话过程进行实时监督,对发现的问题或不足,及时提出改进建议或意见。
4.未对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未按照县委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
问题落实情况:已完成。结合党校工作实际,一是对各股室、业务领域可能产生或存在的廉政风险、突出问题进行梳理自查,包括教学管理、学员管理、后勤管理、财务管理等。截止目前办公室查出廉政风险点2个,学员股1个,教研室1个,制定整改措施共计7个。二是围绕重点岗位和薄弱环节,针对各类潜在的廉政风险点,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同时根据工作的变化增减,对不符合岗位实际的风险点进行删减,对排查疏漏的风险点进行增补,不断调整完善防控的重点和措施。其中办公室、行政科由副校长田景丽审核,教研室、学员股由副校长卜爱芳审核。下一步,将认真研究制定并落实防控措施,完善措施流程,使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得到重点关注和有效预防。
5.工作作风不实。2021年以来,印发的33份公文29次无领导签批,且存在时间逻辑错误。4名科级干部述职述廉报告部分内容连年雷同。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修订了《中共延津县委党校公文处理制度》,明确了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二是严格执行公文处理制度,2024年以来,共印发党委文件5个,行政文件1个,均按照有关要求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推进工作作风。三是对4名科级干部进行批评教育,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分管的工作领域进行梳理总结,由党委书记对科级干部述职述廉报告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报告内容全面、真实。
6.未督促党校在作风纪律大提升活动中就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集体决策、内控管理等制度。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和派驻纪检组的沟通,重大会议和重大事项均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到场参加。二是巡察整改以来聚焦党校制度不完善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对现有工作制度进行全面审查,识别出存在的漏洞、不足,进行必要的补充和修订,完善修订了《校党委会议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洁管控制度》、《周工作例会会议制度》等。在制度中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范围,确保每项工作都有明确的责任人,制定具体的执行措施和监督机制,确保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7.培训费支出要素不全。2020年11月,支付的7.11万元委托培训费所附协议中培训人数、费用标准、培训总费用等要素未填写,且未附参训人员名单。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培训费管理办法,从根本上保障财务工作的规范性。二是加强财务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严格财务审核把关,签订委托培训协议中包括的培训人数、费用标准、培训总费用等认真填写;培训费用报销中应付培训协议、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名单,以及培训机构出具的课程安排,电子结算单等凭证做到一应俱全。三是明确规定在记录和报销培训费时应包含的必备要素,以及各环节的责任人和审批流程。四是在审批和报销环节,加强对培训费要素的审核,确保其完整和准确,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退回补充完善。
8.超范围支付培训费。2021年春季主体培训班培训期间,赴新县学习应支付79人费用,实际支付86人。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一是加强主体班培训费用管理,集体研究确定对现场教学人员数、带班领导及班主任人数,按照实际人数支付。二是对今后的培训费用支出流程和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查找可能导致超支的漏洞,进行优化和完善。三是强化费用支出的审批环节,明确各审批人的责任,确保支出符合规定和预算。四是对已支付的进行详细审核和梳理,并举一反三,在今后的工作中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五是严格按照预算用途列支费用,重大经费开支坚持党委会研究,超范围超标准部分不予报销。
9.重复报销差旅费。2021年5月,4名工作人员多报销现场学习费用共计1600元(巡察期间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定期对差旅费报销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二是立即退回重复报销的差旅费款项,并要求相关人员说明情况。三是完善差旅费报销的审核流程,明确审核人员的职责,确保每一笔报销都经过严格审查。巡察期间已全部退还。在今后财务工作中会持续加强财务监管,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
10.应计未计固定资产。2021年6月,工会经费支付3.5万元购买的健身器材未计入固定资产账。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按照工会财务要求把未计入的3.5万元购买的健身器材计入工会固定资产账;二是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和工会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记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党建责任落实不够有力(6个)
1.以班子会代替校委会领导校开展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根据上级党校校委会建设情况,积极推进我校委会建设。
2.2020、2021、2022年度科级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考核等次均未经班子集体研究。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党委议事制度,有关“三重一大”事项均按照要求规范开展。二是2024年1月16日召开党委会,研究2023年度科级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考核等次。
3.抓党建工作不到位。2020年9月以来,机关支部、教学支部支委会均未研究党建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认真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今年以来,教学支部召开7次支委会,其中2次会议中对党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分别是2月28日针对2023年党建工作进行总结并对2024年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6月27日总结2024年上半年党建工作安排下半年党建工作,研究确定党费收缴人员;机关支部共召开7次支委会,其中2次会议中对党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分别是2月28日,研究组织开展党员过“政治生日”的会议,此项工作已于3月份召开主题党日时开展;7月23日,研究确定机关支部党费收缴人员会议,由王丽娟同志负责党费收缴工作。
4.抓党建工作不到位。2020年至2023年9月教学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混乱。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召开“三会一课”专项整改例会,组织学习“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各记录本记录要求,教学支部席利娟同志负责支委会记录,吉芳芳同志负责党课记录,裴琳娜同志负责党员大会记录。二是扎实开展“三会一课”,并妥善保存会议材料。校党委定期调阅各支部“三会一课”会议记录,确保“三会一课”记录全面、完整。整改以来,校党委已两次调阅两个支部的“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并对记录提出意见和建议。
5.党费收缴工作不严谨。2021年以来,1名非党人员负责机关支部和教学支部党费收缴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理论知识学习于4月22日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反馈问题,学习党费收缴相关制度;二是加强全校党费收缴管理,经教学支部和机关支部研究,已各明确一名党员同志专职负责党费收缴上报,其中教学支部由裴林娜同志负责党费收缴工作,机关支部由王丽娟同志负责党费收缴工作。
6.民主生活会召开不严肃。未制定2020、2021、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方案、会前未征求意见,也未对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通报。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于4月22日召开党委(扩大)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反馈问题,学习民主生活会相关制度,严肃民主生活会纪律,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研究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要求对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通报。自巡察反馈以来,召开民主生活会1次,已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并对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通报。
(四)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持续整改乏力(1个)
1.本轮巡察发现,“三会一课”不规范问题反弹回潮。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加强组织领导,用制度化保障常态化,召开党委会、党委扩大会、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部署“三会一课”落实工作,对开展“三会一课”进一步明确要求,规范程序,定期检查,推动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三、下步工作安排
经过全体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下一步整改任务仍然艰巨,校党委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所有整改事项见底到位、整改工作常态长效,加快推动党校事业再上新台阶。
1.强化责任,落实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思践悟、融会贯通,把“两个维护”、“四个意识”铭刻心中,着力增强管党治党的自觉性坚定性,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2.常抓不懈,持续做好整改。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防止反弹回潮;对于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严格跟踪督办,盯紧抓实,确保如期完成;对于需要结合日常工作长期坚持落实的问题,以永远在路上的良好精神风貌,持续扎实推进。
3.建章立制,完善制度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更加注重治本,以问题为导向,分类梳理分析巡察反馈意见,制定好规范制度。同时,对出台的相关制度,注重落实,狠抓执行,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靠制度规范约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行为。
4.凝心聚力,推进各项工作。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与统筹推进党校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努力开创党校工作新局面,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向县委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3-7106026;电子邮箱yjwxdx@163.com。
中国共产党延津县委员会党校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