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延津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延津县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24-10-22 16:51:25 浏览量:3398 字号: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9日至5月10日,市委第十巡察组对县委政法委进行了巡察。6月27日,市委巡察组向县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委政法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委机关班子成员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秀鹏同志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层层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条条见成效,以坚决的态度、迅速的行动、有力的措施扎实抓好整改落实。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秀鹏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多次组织召开书记办公会,对整改工作进行深入研究、全面部署,要求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台账式管理,建立“三个清单”(即: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将问题责任到领导、责任到部门,使整改可跟踪、可评价、可问责,实现系统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7月23日,委机关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自觉从政治上认识问题、剖析根源、推动整改,以实际整改成效诠释政治忠诚和政治担当。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政治站位不高,部署推动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不够有力

1.关于“安排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政法委通过书记办公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对市委政法委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相关文件精神进行学习,严格按照工作任务内容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召开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会暨经验交流座谈会,传达学习市委政法委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相关文件精神,听取政法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中的经验做法进行交流学习。同时,县委政法委对政法单位十项重点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2.关于“督导推进不力。没有对政法单位开展情况检查督导,没有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召开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政法单位,对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二是组织召开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会暨经验交流座谈会,听取政法单位关于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工作阶段性汇报和意见建议,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全力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后半篇”文章。

3.关于“工作总结不够。没有召开专题会议对政法系统巩固教育整顿工作进行总结。”的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县委政法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对我县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将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切实转化为转变作风、提升本领、增强业务水平的强劲动力。

4.关于“对政法单位政治轮训工作指导推动作用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工作提示函,要求政法单位按照《延津县政法系统政治轮训工作实施办法》和《2022-2027年全县政法系统政治轮训工作规划》通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政治轮训计划。二是对政法单位政治轮训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了解掌握政法单位政治轮训开展情况,进一步提升政法队伍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截止目前,全县政法单位共开展政治轮训82期。

5.关于“指导推动作用欠缺。没有按照《延津县政法系统政治轮训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组建轮训师资队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延津县政法系统政治轮训师资库,将县委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党校等单位素质高、能力强的同志纳入师资库。目前已入库20人。二是分别邀请市委党校、县委党校、县委宣传部等单位老师进行专题授课,不断丰富培训方式和培训内容,提升政治轮训质效。

6.关于“政治轮训工作开展不扎实。2023年、2024年没有制定轮训计划。”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4年政法委政治轮训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工作。截至9月份,已开展政治轮训17期。

7.关于“政治轮训工作开展标准不高,2023年4月、11月牵头开展的政治轮训,部分人员未按照要求撰写心得体会。”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工作实际,深层次、多形式、全方位开展政治轮训,严格要求参训学员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进一步增强用理论知识指导政法工作的能力水平。

8.关于“牵头抓总有差距,对平安村创建工作用力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整合调解资源力量,积极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紧盯重点领域风险隐患,全力防范化解,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持续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加大平安村创建力度。每月组织公安、应急、信访及各乡镇(街道)开展分析研判,及时会商,迅速处置,防止“小隐患”演变成“大问题”。三是强化“破零”问题整改。组织创建牵头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6份,指导相关乡镇(街道)找准症结、对症下药。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治安巡逻频次、开展重点主体安全培训等方式补齐短板,提升质效。

9.关于“统领政法工作不强。没有按照《中共延津县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议事规则》的要求每季度召开会议研究全县政法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委政法委严格按照《中共延津县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议事规则》,研究全县政法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统筹推进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8月29日,召开县委政法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精神,要求全县政法队伍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同政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政法工作现代化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延津实践保驾护航。

10.关于“委员年度述职制度落实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共延津县委政法委员会委员述职制度(试行)》,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员会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作用,全面了解掌握政法委员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召开了县委政法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政法各单位及各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对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述职。

11.关于“管理监督政法单位党的政治生活不到位。派员列席政法单位年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下发工作提示函,要求政法单位严格执行《延津县委政法委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暂行规定》,在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或专题民主生活会时,邀请县委政法委派员列席。

12.关于“政法联席会议机制运行不规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委政法委对《延津县政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制度召开会议,充分发挥政法联席会议作用,研究全县政法工作,听取政法单位重大事项汇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高工作质效。

(二)主体责任扛得不牢,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有差距

13.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召开书记办公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7月8日,召开委机关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紧迫感。二是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开展情况纳入政法委员会述职内容。

14.关于“对以案促改工作重视不够,没有结合典型案例开展政法系统以案促改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全县政法系统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选取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推动政法系统政治生态持续向好。二是组织县委政法委全体人员及政法单位主要负责人到县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接受廉政洗礼。

15.关于“抓政法队伍纪律建设不够过硬,督促政法单位加强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工作提示函,要求政法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党纪学习计划,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二是县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对政法单位“一把手”定期开展廉政提醒谈话,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6.关于“运行机制不健全。没有按照新乡市有关文件要求牵头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没有形成部门工作合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委政法委坚持联席会议机制,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同时,充分利用专题会议、综治例会等,及时研究部署政法工作。

17.关于“审核把关不严,发票清单日期不一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禁不合格票据入账报销,认真编制记账凭证。

18.关于“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委政法委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9.关于“购买的碎纸机未计入固定资产台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做好年终清查核资工作,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再次排查,将固定资产录入固定资产系统,杜绝漏记现象发生。

(三)组织人事制度执行不严,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偏差

20.关于“‘三重一大’事项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领导班子通过书记办公会学习《“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理清工作思路,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工作方向。二是加强对会议记录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内容。

21.关于“暖警爱警工作常态化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书记办公会,对《关于常态化做好全市政法系统暖警爱警工作的通知》进行学习。二是制定《延津县政法系统暖警爱警十四条措施》,对政法单位因公死亡、致残以及生活困难政法干警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分类开展暖警爱警工作。

22.关于“关心关爱不够,用情用力不到位,缺乏务实举措。”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委政法委定期组织委机关全体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及时掌握身体健康状况。为委机关身患疾病干部申请困难职工救助金,切实做到身体上关心、生活上关爱。

23.关于“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没有专用记录本,与组织生活会混合记录。”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委政法委党支部将民主生活会与组织生活会分开记录,实行专本专用,专人记录,确保会议记录真实、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经过集中整改,延津县委政法委在整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持续用好巡察成果纵深推进政法工作全面发展。

(一)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书记办公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开展理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把新思想、新理念、新方法融入政法工作全过程,引领新时代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正风肃纪,建设过硬队伍。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从严从实管队伍,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牢固树立“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的廉洁从政理念,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政法队伍。

(三)坚持常态长效,注重成果转化。把巡察整改与政法工作紧密结合,持续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综合运用巡察成果,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坚决以常态长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真正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373—7622006;

邮政信箱:河南省延津县平安大道2号;

电子邮箱:yanjinzhengfawei@163.com。

 

中共延津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