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延津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延津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10-26 14:50:01 浏览量:4152 字号: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9日至5月10日,市委第十巡察组对中共延津县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6月27日,市委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共延津县司法局党组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严肃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各项工作。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巡察反馈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问题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整改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党组书记蔺玉澍坚决扛牢巡查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把落实市委第十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出实效;及时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细化整改时间节点、细分整改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跟踪整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和党组会议,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推进整改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政治建设抓得不牢,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工作开展不力。

1.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党组会和学习例会,对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2023年、2024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进行学习。

2.关于“对上级文件精神学习贯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先后召开党组会、学习例会,传达学习延津县《关于印发<巩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从严管党治警十项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局工作任务分解方案,从强化队伍建设、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排查整治、持续便民为民等方面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

3.关于“政治轮训工作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延津县司法局2024年政治轮训实施方案》,6月4日至6日,组织全体人员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纪学习教育、机关公文写作、业务培训等开展政治轮训。

4.关于“工作总结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今后年度考核工作中,将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年度考核内容要求,同时在班子述职报告和科级干部年度述职报告中增加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等内容。

5.关于“社区矫正执行中心未及时召开社区矫正对象全体会议通报处理结果”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在对个别不假外出矫正对象分别做出训诫、警告等相应处罚后,局分管领导带队于9月12日—9月14日分批次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警示教育。目前已实现警示教育全覆盖。

6.关于“对社区对象的矫正方案无针对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具体情况建立针对性矫正方案,同时结合实际需求开展帮扶。二是召开社区矫正工作动态分析会暨业务培训会,对矫正方案进行专项业务规范。三是先后对全体矫正对象矫正方案进行摸排,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7.关于“矫正措施不得力,监管成效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标准,严格把关社区矫正对象思想汇报。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社区矫正对象思想汇报不规范问题,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

8.关于“执法监督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延津县开展常态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行政执法单位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案卷开展卷宗评查。就“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与相关部门协商沟通,提升现场监督开展频次,同时进一步压实各执法单位内部监督职责,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相关信息共享、现场执法监督开展形式。

9.关于“法治建设考核工作要求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延津县全面依法治县考核通报反馈制度》,规定考核结果等次、反馈方式、通报方式、反馈内容、奖惩方式等内容。二是印发《2023年度法治延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情况通报》,包括考核基本情况、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年度考核优秀单位名单等。三是下发《考核反馈问题整改的通知》,要求报送2023年度法治建设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

10.关于“执法队伍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证件办理程序的通知》,对行政执法证件申请、办理、注销及年审工作,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细化管理。二是对行政执法人员违纪违法情况进行排查,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三是严格贯彻落实《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河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对行政执法人员实行动态管理。

11.关于“建立执法审核机制指导监督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与县委编办进行沟通,对法制审核机构设置情况进行排查,并就新增法制审核机构相关程序进行沟通研判。二是对目前未设置和因实际情况无法设置的,提醒执法单位明确内设相关部门承担法制审核职能或通过选聘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方式参与法制审核,充实法制审核队伍。

(二)纪律作风抓的不严,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落实不到位

12.关于“干部队伍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自5月份开始,每月对考勤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通报,针对考勤异常情况按相关规定处置。二是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不定期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督查人员在岗情况。三是借调人员按照规定完善借调手续。

13.关于“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发挥作用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起草《关于报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的通知》,并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研究,现该文件已印发。二是对已聘请法律顾问的行政执法单位明确要求进行审查、备案,现已实现应备尽备。

14.关于“村居法律顾问发挥作用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依据《延津县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细则》,要求相关律师事务所对人员进行调换,与新调整律师签订村居法律顾问合同。二是到部分乡镇、村进行座谈,了解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针对服务质量、服务次数等方面发现的问题,召开会议进行相关情况通报。三是督促法律顾问入村开展普法宣传、“一村一堂法治课”活动,及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为群众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

15.关于“群众对村居法律顾问知晓率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法律顾问入村开展普法宣传、“一村一堂法治课”活动,及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为群众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二是进一步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细则》,针对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进行细化要求,对律师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定期走访抽查,并根据抽查结果进行通报。

16.关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列入年初预算”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今后预算编制工作中,充分考虑前年度费用支出情况,加强预算编制管理,结合实际情况审慎编制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准确性。

17.关于“公车加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负责人审批加油程序。安排专人负责公车使用管理,完善和细化公车外派、加油登记台账,并按照一车一台账,进一步规范加油使用流程。

(三)组织建设抓得不硬,队伍建设不扎实

18.关于“大额资金支出未经党组会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7月5日召开党组会议,集中学习《中共延津县司法局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相关制度规定。二是对财务台账进行全面清查,对所有大额资金支出项目全面核对。三是健全完善财务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大额资金支出事项审批程序,并严格按照审批制度执行。

19.关于“末位表态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延津县司法党组会议制度》要求召开会议,规范记录。二是会前征求议题,加强沟通。三是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确保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20.关于“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凡涉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党组会议,均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二是强化纪检部门在“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职能。对派驻纪检组对“三重一大”事项提出意见和指导性建议,结合实际工作及时贯彻落实。

21.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7月2日召开党组会,对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培训等工作进行再研究安排,及时更新意识形态领域最新理论思想,确保意识形态干部知识结构更新及时、思想建设与时俱进。

22.关于“‘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截至目前,我局党组会议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开展学习11篇。二是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库,安排专人负责“第一议题”的收集、整理及记录,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学习库并组织学习。

2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7月25日,我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的讲话精神以及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班子成员在会议上进行交流研讨。

2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县直工委要求落实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二是各党支部安排专人负责主题党日活动工作,切实规范主题党日活动各项程序。三是根据县直工委下发的工作指引、提前谋划,扎实完成7+X规定动作,并按照档案标准,将主题党日活动资料整理归档。

25.关于“党建工作抓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各党支部对换届选举档案材料整理,全面查找档案材料中的问题并进行整改;在今后的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将严格按照换届选举程序组织各党支部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26.关于“党建档案存在明显错误”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召开党建工作培训会,结合《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对相关知识详细讲解,帮助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进一步掌握工作要求、规范工作流程、提升业务水平。今后工作中,局机关党委将组织人员不定期调阅各党支部工作档案,对发现问题当场进行整改。

(四)巡察整改有反弹

27.关于“财务报销凭证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会计法》和财务知识,明确记账人员和财务审核审批人员,审批与经办分管,坚持相互制约、权责明确、职责分离原则。二是明确政策规定,强化内控管理,加强报销审核,规范报销原始凭证,确保凭证填写完整、附件齐全。

28.关于“工会经费支出不合规、合同订立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超标准列支工会经费全部退至工会账户。在今后工作中,要求财务人员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会计业务水平,加强报销凭证审核,规范报销原始凭证,严格把关。

29.关于“应计未计固定资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固定资产及时补记。二是对近年来固定资产进行再次清查,同时,加强政府采购业务学习,准确掌握采购政策,严格财务审核,坚决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落实巡察整改是局党组认真总结、深刻查摆、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整改成效,但下一步整改任务仍然艰巨,仍需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防止反弹回潮;对于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严格跟踪督办,盯紧抓实,确保如期完成;对于需要结合日常工作长期坚持落实的问题,以永远在路上的良好精神风貌,持续扎实推进。同时,要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市委专项巡察成果,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党员干部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不懈打基础抓落实,持之以恒抓好各项司法行政工作,推进我县司法行政事业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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