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深化“万人助万企”活动开展“我为企业降成本”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
来源:延津县科工局 发布时间:2023-07-27 08:58:51 浏览量:30721 字号: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万人助万企”活动工作部署,持续深化拓展助企服务内容,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我为企业降成本”专项行动。

二、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解决企业最关心、最迫切的“成本高”问题为切入点,将“我为企业降成本”专项行动作为深化我县“万人助万企”活动的重要载体,作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激发企业生产活力、坚定社会发展信心的关键抓手,实现企业成本同上年度相比降低1%以上,进一步打造环境优、活力强的营商环境,构筑新一轮发展优势。

三、主要内容

1、降低企业建设成本。在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消防审批和备案受理程序、优化用地审批供应方式等方面下功夫,制定完善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编制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

2、降低企业人工成本。促进就业稳定,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由3%降至1%,延长阶段性降低费率的期限至政策结束,稳岗返还补贴发到位,对符合政策的企业实行“免申即享”,无须企业申请,即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红利。

3、降低企业采购成本。鼓励县内企业协同发展,聚焦食品加工、医药化工、节能环保产业,培育供应链核心企业,加强原材料产需对接,引导、服务县内企业建立供销关系,协调解决企业实际困难,促进域内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4、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加强重点领域支持,进一步规范税收优惠、行政处罚及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等一批事项清单,使企业了解政策红利,降低经营成本。

5、降低企业财务成本。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不断下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2023年担保费率从1%下调至最低0.3%。

6、降低企业用能成本。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继续推进电力直接交易,鼓励企业通过双边洽谈或集合竞价等方式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全年直接交易电量增加到11.2037625亿度。

7、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支持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在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税税额幅度范围内,重新优化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降低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鼓励采取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方式使用工业用地。

8、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加强物流企业日常收费监管,督促物流企业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规定,在营业场所和对外网站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及时更新。

四、活动方式

1、动员部署。2023年7月,印发全县“我为企业降成本”专项行动实施意见,对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23年7月底前,各责任单位、重点企业分包单位(主要是分包规上企业、限额以上工业企业、重点培育拟升规企业的单位)要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进行研究,完成部署并启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专项行动。

2、组织实施。各职能部门,要围绕企业综合成本降低1%以上的目标,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梳理各项惠企政策,制作“降成本”政策明白卡;制订本部门“我为企业降成本”行动方案,明确可量化的目标、推进措施、时间节点、责任科室、责任人等,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3、强化考核。各职能部门和分包企业单位,每半年要对“我为企业降成本”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将总结报告报至县委县政府督查办和县企业服务办。

五、推进措施

1、加强领导。建立“我为企业降成本”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督促指导。

2、统筹推进。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为企业降成本工作,同时,要高度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加强形势研判,确保“我为企业降成本”专项行动推进有序、成效显著。

3、严格督查。县委县政府督查办、县纪委监委、县企服办要细化督导职责,定期跟进专项行动指标完成情况、各单位行动开展情况。对活动开展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按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行动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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