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详情
信件主题:延津县第一高级中学微信公众号
信件类型:投诉
来信时间:2026-07-28 10:19:22
延津县第一高级中学微信公众号,文章末尾长期附带商业广告,存在明显教育系统纪律违规,公办高中官方公众号作为学校官方发声渠道,承接商业广告获取收益,违背公益办学、政务新媒体管理要求。中小学官方微信公众号一律禁止刊登商业广告
回复详情
回复单位:延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民您好!来信收悉,您所反映的事项已办理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延津县第一高级中学微信公众号文章末尾的小广告系公众号平台流量主自带功能,并非学校主观承接。目前延津县第一高级中学微信公众号已经关闭该项功能,文章中将不再出现“小广告”。

感谢您对县长信箱工作的信任和支持,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回复时间:2026-07-31 16: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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