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延津县委组织部延组〔2019〕9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任命:
申建林、侯崔凯同志为延津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周新军、王明坤同志为延津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佩佩同志为延津县司法局副局长;
郭永锋、秦瑜同志为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睿、刘建玲、席敏华同志为延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辉同志为延津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姬建华同志为延津县水利局副局长;
左仲德、郑逢岭、赵法成同志为延津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杨春堂、段国晖同志为延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张胜前、贾祥海同志为延津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定新同志为延津县审计局副局长;
冯士钊、明秀丽、刘瑞山同志为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原守云同志为延津县统计局副局长;
冯文军、李华伟同志为延津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常志勇、高旭峰同志为延津县信访局副局长;
免去:
张大鹏同志的延津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职务;
申建林、侯崔凯、赵万献同志的延津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睿、刘建玲、席敏华同志的延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左仲德、张全忠同志的延津县农林局副局长(正科)职务;
赵法成同志的延津县农林局副局长职务;
郑逢龄同志的延津县畜牧局副局长职务;
杨春堂、段国晖同志的延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马旭明同志的延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正科)职务;
贾祥海同志的延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胜前同志的延津县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定新、刘瑞山同志的延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职务;
冯士钊、席顺岭同志的延津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明坤、明秀丽、李华伟同志的延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冯文军同志的延津县人事局副局长职务;
王崇孟同志的延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崔朝阳同志的延津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朱守峰、路同森同志的延津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成海同志的延津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周兴庭同志的延津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席兴社、张建华同志的延津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张振州同志的延津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杨明君同志的延津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因机构改革涉及部门整合组建、更名不再保留的,原职务自行免除。
201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