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延津县委组织部延组〔2019〕21号、延组〔2019〕24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任命:
李贝贝同志为延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桑文磊同志为延津县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洪波同志为延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丰海峰同志为延津县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原乃周同志为延津县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法旺同志为延津县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文国同志为延津县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成婧杰同志为延津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君涛、孟祥新同志为延津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郑文宇同志为延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张学艳同志的延津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冯文军同志的延津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