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兴根,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鹤瑞、何余前、朱彬等出席会议,县监察委主任苌群艺、副县长王明彬、县法院院长赵文超等列席会议。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8人,实到23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听取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以及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以上两个报告,并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王明彬、赵文超分别就两个报告作了表态发言。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上两个报告。会议要求有关部门要对审议意见认真办理,将办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向下次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