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顺昌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河南昊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新乡市顺昌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6万平方米便道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环评结论,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水泥仓粉尘经一套脉冲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仓顶排气筒(不低于15米)排放,进料、搅拌设置密闭间,并采用脉冲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的特别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项目采取密闭间,并设置喷淋装置,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要求。
2、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
3、噪声:经采取评价要求室内布置、减振基础、加装隔声罩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要求。
4、固废:沉淀池沉渣和除尘器集尘均可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工序,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5、本项目不涉及预支增量指标。
四、本批复仅对该项目的污染物防治措施和相关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了审查。
五、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延津县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