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章的公告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9-09-03 14:59:33 浏览量:2125 字号:

按照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及时更换并启用不动产登记专用章的通知》的通知新自资规办〔2019〕9号的文件要求,我局于2019年8月30日正式启用“延津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延津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收件专用章”。同时,“延津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延津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收件专用章”一并废止。

特此公告。

 

                延津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