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9年8月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9-09-11 10:22:37 浏览量:3717 字号:

中秋节、国庆节即将到来,为了保障广大群众饮食安全,2019年8月,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商场超市、副食店、水果店、餐饮店、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等场所开展了糕点、饮料、豆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十大类食品监督抽检工作,特别是针对中秋节抽检23批次月饼,现将2019年8月份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8月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抽检食品181批次,包括①食用农产品85批次(蔬菜52批次、水果类21批次、畜禽肉及副产品12批次);②餐饮环节49批次(餐饮食品49批次);③流通环节37批次(饮料2批次、糕点27批次、调味品1批次、豆制品2批次、粮食加工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④生产环节10批次(饮料2批次、糕点2批次、豆制品1批次、方便食品3批次、粮食加工品2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2批次,合格率为98.9%。

二、不合格产品信息

1、延津县宝林卤肉店销售的熟肘花,亚硝酸盐项目(以NaNO2计)实测值为40mg/kg,标准值为≤30mg/kg。检测机构为洛阳黎明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2、延津县宝林卤肉店销售的卤猪蹄,亚硝酸盐项目(以NaNO2计)实测值为120mg/kg,标准值为≤30mg/kg。检测机构为洛阳黎明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三、不合格产品后处置情况

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抽检中发现不合格样品涉及外地生产经营单位的,将把线索移送到相应监督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涉及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将对涉及单位依法进行处理,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同时对不合格产品采取召回、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为了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中秋节和国庆节,请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积极参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拆举报电话进行投拆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8月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信息表

      2、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8月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2019年9月11日

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8月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信息表.xlsx

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8月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