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消防救援大队二0一九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9-10-14 16:17:51 浏览量:2986 字号:

为满足延津县全县灭火救援工作任务,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5名,其中消防队队员11名,驾驶员持(B证)2名驾龄需2年以上,厨师2名,现将招聘事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及消防车驾驶员(B证)厨师(持厨师证)共15名(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家庭主要成员中无刑事犯罪人员;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匀称、健康、五官端正、裸眼或矫正视力正常、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无纹身、或无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重大疾病);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自愿从事消防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六)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七)具有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特殊技能的人员、退伍军人、体育专业毕业生优先考虑,择优录取;

(八)具有篮球、厨师、文艺表演、播音主持、摄影、演讲、公文写作、计算机、汽车维修、机械维修、电工等特长的优先考虑;

(九)年龄为18-26周岁,持B证驾驶证,厨师证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十)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1、有违法犯罪记录、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3、有不良嗜好(黄、赌、毒、盗、酗酒)和不良行为的人;

4、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的政治态度有问题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职责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将充实到延津县消防二中队(榆东新区)从事消防日常工作,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日常作息时间遵守中队一日生活制度规定,执行灭火救援、社会救助、消防宣传及消防考核、保卫相关任务。

四、待遇

1、工资待遇:战斗员工资2500元/月,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另由单位缴纳人身意外险。

担任驾驶员,厨师增发200元/月的岗位补贴,正副班长、增发300-500元/月的岗位补贴;担任中队长增发1000元/月。

试用期2个月,工资2200元/月,不包括任何保险,不足1个月不发工资。

2、休假待遇:实行上6休2,每月休息8天;工作满2年的,每年带薪休假15天;婚假7天,陪产假30天。

3、生活待遇:食宿费全免。免费发放全套服装、被褥;每年免费体检一次。

4、一经聘用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体测、面试、体检、政审和考察、公示

(一)资格审查

1、报名及审查地点:延津县南环路消防大队。联系电话:17337364119

2、审查时间: 2019年10月14日至10月18日

3、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1日至10月22日 。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00

4、报名时提交材料: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相关材料原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红底彩照4张,填写报名表,是退伍军人携带退伍军人证,报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请提供驾驶证。

(二)面试、体能测试

时间、地点待报名后统一通知,面试时携带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体能测试科目为3000米跑,100米冲刺、俯卧撑、仰卧起坐、单杠引体向上、双杠臂屈伸。

(三)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试通过人员由大队通知安排体检,体检费用先自行垫付,待入职后凭发票报销。

(四)政审与考察。体检通过后由延津县消防救援大队对通过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延津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延津县人民政府联合组织实施,没有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检、体技能测试、面试、岗前培训、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四日

 

延津县消防大队合同制队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