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9-10-24 15:08:29 浏览量:2089 字号:

 根据《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文件精神,请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带齐以下材料,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到原安置单位提出补缴申请;原安置单位不存在的,提交给原安置单位的主管部门。原安置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收齐申请材料后,交到原办理安置手续相应层级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其他情况的,由个人将所需材料直接交原办理安置手续相应层级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一、材料清单

(一)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治审查表等入伍证明材料(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二)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三)身份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四)相关缴费记录,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档案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前两项材料。

二、受理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

(一)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二)受理地点。延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建设路453号。

(三)咨询电话(工作日)。

  0373——7080628

  0373——7080610

 

                               延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