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9-11-19 09:39:22 浏览量:2999 字号:

2019年11月14日,新乡市嘉汇科技有限公司到我中心申请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该房屋位于胙城乡王堤村延班线路东一处集体土地上,包括办公用房和厂房,建筑面积共计11754.5平方米,不动产单元号410726206207JB00001F99990001。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其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年12月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延津县西安大道南段延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7633560

 

 

 

 

公告单位:延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