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统计调查对象总体规模和行业分布情况,,对全县范围内所有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以及有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企业(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在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事项中,随机抽查单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随机抽查对象单位总量的10%,每季度抽查1次。在统计数据质量重点检查事项中,随机抽查单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随机抽查对象单位总量的5%,每年抽查不超过4次。
延津县统计局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