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意见: 延环审[2020]16号
延津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河南弘利源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年产40000吨岩棉节能保温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批 复
河南弘利源节能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新乡市鸿源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弘利源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年产40000吨岩棉节能保温材料生产线技改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环评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班子会研究决定,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你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项目熔化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和NOX,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器+焚烧炉+双碱法脱硫处理;集棉工序废气为颗粒物、甲醛、苯酚,废气经干式过滤器(岩棉板过滤)处理;固化工序废气为颗粒物、SO2、NOX、甲醛、苯酚,废气经干式过滤器(岩棉板过滤)+双碱法脱硫处理;冷却工序产生废气为甲醛、苯酚,废气经干式过滤器(岩棉板过滤)处理;以上废气经处理后再一起进入湿电除尘器处理然后由30米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能够满足《新乡市环境污染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中工业炉窑烟尘要求,同时也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二级矿渣棉尘排放,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二级矿渣棉尘排放的标准要求。SO2、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新乡市环境污染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中工业炉窑、氮氧化物排要求。甲醛、苯酚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岩棉制品在切割工段会产生粉尘等颗粒物,切割工序由负压风机经由岩棉板过滤室阻隔产生负压、使切割粉尘吸附在网板上,含尘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风机引入末端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尾气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二级棉尘排放标准要求。
原料库装卸粉尘经无组织排放,粉尘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在采取评价要求的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废气均能达标排放,工程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本项目设计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油烟净化后的废气经厨房油烟排放管道至房顶高出排放,能够达到《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油烟排放要求。
2、废水: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延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做进一步的处理。
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空压机、鼓风机等设备,经过厂房阻隔、距离衰减、基础减振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一般固废熔化炉熔化炉渣、渣球、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及脱硫系统产生的脱硫石膏、生活垃圾,危废固废废过滤岩棉板。
一般固废厂内生产回用或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固废回熔化炉再利用。
5、总量控制指标为:COD D0.052t/a,氨氮0.005t/a,TP0.0005t/a。废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SO216.0t/a,NOx15.1t/a,VOCS1.2t/a。
四、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后,相关环保措施、设施与主体工程应同时投运,建设单位要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测,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延津县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