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延津县科兴魏邱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家电投(北京)新能源延津科兴28MW分散式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批 复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0-06-12 14:47:15 浏览量:2129 字号:

审批意见:                                    延环审[2020]15号

 

延津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延津县科兴魏邱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家电投(北京)新能源延津科兴28MW分散式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批 复

 

延津县科兴魏邱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陕西利光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延津县科兴魏邱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家电投(北京)新能源延津科兴28MW分散式风电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环评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班子会研究决定,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你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确保建设资金落实到位,重点按照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施工期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要求。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废水主要为管理人员及风电场运行维护人员的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一座 10m 3 的化粪池集中收集处理后,由附近村民拉走肥田。

 2、噪声:主要为风电机组运行噪声和开关站噪声。开关站噪声主要来自主变、电抗器和室外配电装置等电器设备所产生的噪声,噪声经衰减、隔音、防震型电机减噪型变速齿轮箱、减速叶片和阻尼材料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后贡献值小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1 类标准。

 3、固废:职工生活垃圾定点集中收集,然后定期清运至垃圾中转站处理。项目风机和齿轮定期维护检修过程中换下来的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更换后直接运走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污染周围环境,开关站内设置事故油池,事故时,主变排油经贮油池、排油管排至事故油池,再泵至桶内,然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4、光影:光影投射在居民区内,会对居民的日常生活产生干扰和影响,可能使人感觉不适。根据计算,风电场周围村庄都在各风电机组的光影防护距离之外,项目风电机组的光影不会对周围居民点造成影响。同时,评价提出在各风电机组的光影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点、学校等敏感点。 

5、生态:由于大量人为设备设施的出现,将对区域生态系统和景观格局产生一定影响,评价建议工程做好生态环境的恢复、补偿和管理工作,按规划有计划地实施植被恢复,种植灌草,形成规模,使场区形成一个结构合理、系统稳定的生态环境,同时可以艳化风机叶片,降低鸟撞事件;及时对营运期在日常维护及检修过程破坏的植被进行修复。

6、本项目不涉及预支增量指标。

四、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后,相关环保措施、设施与主体工程应同时投运,建设单位要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测,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延津县环境保护局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