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我县廊道绿化区人工栽植的苗木管理,以确保林下用地不荒芜,林间管理精细化,延津县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拟将魏邱乡尚柳洼村372.21亩的林木及林下用地的使用管护权进行公开发包,现将发包的相关条件公告如下:
一、甲方将公司位于魏邱乡尚柳洼村新长北线两侧共372.21亩廊道绿化林木及林下用地的使用管护权,发包给乙方套种经济作物以发展林下经济。甲方发包起拍价为21万元整。
二、乙方所承包的林木及林地使用管护权期限为8年,乙方自与甲方签订合同后一次性缴纳承包费用。
三、甲方要求套种作物与林木距离不小于0.6米,且不可套种超过0.8米的高杆作物或攀爬作物。
四、乙方必须保证所承包林地上的苗木长势良好,不能让林下用地荒芜,并负责林间管理工作,包括树苗的养护。
五、套种作物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为防止乙方在套种管理过程中损坏甲方林木,待作物收获后,由甲方组织现场验收,如出现林木损坏情况,则视损坏林木的数量给予甲方相应的赔偿。
六、在林木管理期间,如有意外事故则由乙方全部负责。
延津县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