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水利局:
你公司上报的由新乡市鸿源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延津县水利局新乡市延津县文岩渠十里铺村至三里庄村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环评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班子会研究决定,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你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施工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主要为施工期扬尘、运输车辆汽车尾气、淤泥臭气等。扬尘主要包括河道疏挖产生的扬尘;建筑材料及土方堆放、装卸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造成的道路扬尘等。项目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作业,同时安装必要的除尘设施,分别对施工场地、临时堆料场、施工道路、弃土场及车辆设计相应的防治措施,遵循以下原则:(1)严格保证开工前做到六个到位,即审批到位、治理方案到位、配套措施到位、监控到位、人员到位(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责任部门监管人员);(2)施工过程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即:场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百分之百硬化、拆迁场地百分之百湿法作业、渣土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
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和运输车辆尾气的污染源较分散,且是流动性的,其影响也较分散和短暂。通过加强管理和落实环保措施,可以有效减少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废气污染。
淤泥散发的恶臭气可通过弃土场远离村庄设置,加设围挡,及时覆盖等措施来降低影响。
2、废水:主要是混凝土养护废水、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混凝土养护废水自然沉淀的方式去除易沉淀的砂粒,回用于混凝土养护用水或场地浇洒除尘,不外排;施工机械和车辆检修冲洗废水含油废水先汇入隔油池,采取静置的方法进行油水分离,分离后的废水汇入化粪池,与粪便污水一起处理后定期清运;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工艺比较简单的化粪池进行处理,定期清运。
3、噪声:主要噪声源有施工机械如运载车辆、吊车、挖掘机等,采用低噪设备、控制作业时间、合理布局各种施工机械,加强管理,文明施工等措施,可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工程弃土方堆放在工程设置的临时弃土堆场,外运综合利用;项目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废砖石、包装袋等施工废料,评价建议包装袋等可再利用的施工废料,收集后外卖给废品收购站,对于砖石等不能回收利用的施工废料弃土场堆放后外运综合利用;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附近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施工期旱厕粪便,评价建议旱厕粪便定期由周围农民拉走用于农田肥田。
5、生态影响分析:本项目为河道治理工程,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桥梁涵闸工程及堤防修筑,属非污染性项目。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提高当地的防洪泄洪能力,水利条件得到改善,可有效控制地下水位,减少农田水渍时间,改良土壤性质,有利于增加农作物产量,改善当地生态环境。
6、景观文物影响分析: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大规模的挖方和填方工程,存在裸露地表、原有地形受到破损、地表裸露的现象,不仅会产生水土流失,也会对景观产生破坏影响。工程完成后对原有的自然-人工景观没有太大的变化,被破坏的耕地和地表植被,施工完毕后进行复耕,对地表植被进行恢复,因此项目建设完成后可以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四、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后,相关环保措施、设施与主体工程应同时投运,建设单位要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测,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延津县环境保护局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