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县委县政府督查办联合县卫健委,对新乡市创卫办交办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专项督查组分别来到县委党校、汽车运输公司、农机修造厂、土产和日杂公司院内、西安大道与胜利路交叉口西南角、东街菜市场、化工厂、生产资料公司、食品公司、延津汽车站广场等,对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每到一处,督查组通过实地查看市容环境整治、重点场所卫生治理、违规建筑拆除、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清理等工作进展情况,并就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交办,要求各单位在整改过程中认真研判,明确责任,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本次专项督查分两个组进行督查,对市创卫办交办我县的问题以及《延津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各相关单位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点对点”督查。市创卫办交办的6条问题中,2条已整改,3条整改不到位,1条未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