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兴根,副主任杨鹤瑞、何余前、朱彬等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于志杰,县法院院长赵文超,县检察院检察长郎利武,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周培国等列席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何余前主持。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9人,实到25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关于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关于2019年财政决算和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关于2019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于志杰所宣读的县政府关于调整2020年县级财政预算收支的议案。会议进行了分组审议,就审议的各项报告进行了交流发言,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了联组发言。会议表决通过了县政府关于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关于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关于2019年财政决算和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关于2019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批准2019年县级财政决算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县级财政预算收支的议案。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王建辉同志职务任命的议案,决定任命王建辉同志为县政府副县长。李兴根向王建辉同志颁发了延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的任命书。最后王建辉同志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