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延津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20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按照依法认定、不得降低或放宽条件,也不得自行随意增设条件的原则,对我县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报人员,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认定苏子夜等389人符合相应学段教师资格条件,现予以公布。
在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凡选择自取方式的,请务必于8月10日、11日、12日,必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延津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领取教师资格证书(1个)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个),不能代领,过期不候。
自取方式咨询电话:15737318827
在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凡选择邮寄方式的,请注意查收邮政快递邮件,邮件里含教师资格证书(1个)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个)。
邮寄方式咨询电话:15517333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