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召开延津县城市公共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10月28日上午9时00分
地点:延津县逸泉宾馆一楼延津厅
二、听证人:张洪波 宋树河 丰伟民 丰新胜 杨新亮 裴明学 连巧红
三、听证会参加人
1.消费者8名:范利彩 席兴武 裴利瑞 李宽 李阳 步春军 高亚娟 魏凌云
2.经营者2名:尚勤贵 栗国琳
3.专家2名:王尚峰 卢帮忠
4.其他参加人7名: 杨喜军 班广良 张保辉 杨君峰 候广学 姬建华 李守顺
四、听证会旁听人
旁听人5名:聂素英 周金红 母亚丽 张笑言 杜志峰
五、定价成本监审结论
延津县首创水务有限公司不含水源水费输配单位定价成本为1.1005元/m³。含外购成品水源水费定价单位成本为3.6005元/m³。
六、定价听证方案
依据定价成本,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调整方案:
方案一:供水企业净资产利润率设定为6%:
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每户每年用水量为144立方米(含)以内,到户价格为每立方米4.65元;第二阶梯每户每年用水量在144立方米以上、240立方米(含)以下,到户价格为每立方米6.98元;第三阶梯每户每年用水量240立方米以上,到户价格每立方米13.95元。合表用户在第一阶梯水价的基础上加收0.05元。
方案二:根据新乡市南水北调(丹江水)受水城市的价格,综合考虑我县实际情况,提交以下方案:
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每户每年用水量为144立方米(含)以内,到户价格每立方米为2.35元;第二阶梯每户每年用水量在144立方米以上、240立方米(含)以下,到户价格每立方米3.53元;第三阶梯每户每年用水量240立方米以上,到户价格每立方米7.05元。合表用户在第一阶梯水价的基础上加收0.05元。
延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