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水利局 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延水许准字〔2020〕第 017号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0-10-23 17:27:02 浏览量:2215 字号:

许可事项:关于对正信•领峰国际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审批

 

延津县硕美置业有限公司

我局行政窗口于20209月25日受理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呈送<正信•领峰国际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请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配套法规、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

本项目位于延津县新长南线与民安路交叉口东南角,行政隶属于延津县潭龙街道办事处管辖。

正信•领峰国际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以住宅和商业为主,建设用地面积11702.22m2,地上总建筑面积29199.89m2。主要建设内容为211层住宅楼,111层住宅楼及2层商业裙房,113层住宅楼及2层商业裙房,物业管理及社区服务用房等。建筑密度28%,容积率2.495,绿地率为36.28%

    项目总投资10500万元,本项目开工日期为20144月,完工日期为202112月,共计93个月(7.75年)。

     2020年9月7日,建设单位从省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里抽取了一名专家对《正信•领峰国际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进行了技术审查,并签署了同意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就《方案》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批复如下:

一、《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95%,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渣土防护率达到98%,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7%,林草覆盖率达到27%。

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1700m2

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本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276.73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有投资240.92万元,本方案新增投资35.81万元),防治费255.10万元(工程措施投资70.10万元,植物措施投资169.82万元,临时措施投资15.18万元),独立费用18.28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0.28万元,科研勘察设计费7.00万元,水土保持监理费6.00万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费5.00万元),基本预备费1.9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4043.6(计征面积为 11703m2

     二、生产建设单位下阶段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正信•领峰国际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承诺书,切实履行承诺。延津县水利局将对你单位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若未履行承诺,将依法撤销水土保持行政许可决定并追究承诺人的相应责任。    

你单位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与我局联系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工程投入运行之前应向我局申请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延津县水利局

                                    202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