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92号)、《新乡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专项方案的通知》(新技振兴组〔2020〕3号)等文件精神,延津县永新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新乡市新华职业培训学校、新乡市创业职业培训学校、延津县飞翔职业培训学校、延津县新人电脑职业培训学校、延津县振兴职业培训学校、新乡市新大职业培训学校于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在延津县开展了职业技能技能提升培训,具体情况如下:
一、培训情况
经审核,符合申领培训补贴资金的共834人。
其中,延津县永新职业技术培训学校103人(103人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工种,中式烹调师;培训学时,72学时。
新乡市新华职业培训学校67人(65人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和2人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工种,保育员;培训学时:76学时。
新乡市创业职业培训学校180人(180人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工种,保健按摩师;培训学时,40学时。
延津县飞翔职业培训学校91人(90人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1人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工种,中式烹调师、美容师;培训学时,75学时。
延津县新人电脑职业培训学校146人(146人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工种,保健按摩师;培训学时,40学时。
延津县振兴职业培训学校139人(139人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工种,服装缝纫、家政服务员;培训学时,40学时。
新乡市新大职业培训学校108人(108人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工种,保健按摩师、家政服务员;培训学时,40学时。
二、补贴标准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92号)文件规定,完成培训学时且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初级工1200元/人补贴;取得培训合格证的,给予700元/每人补贴。列入年度补贴目录A类、B类职业(工种)的,培训补贴标准分别上浮20%、10%。补贴人员全部通过河南省职业培训信息管理服务系统申报。
三、补贴资金
根据豫人社办〔2019〕92号文件规定,中式烹调师、保育员、保健按摩师、家政服务员(工种)均在2020年河南省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职业(工种)目录中,属A类重点支持类职业(工种)。美容师、服装缝纫工、属C类引导支持类职业(工种)。
A类职业(工种)培训补贴标准在初级工1200元/人、培训合格证书700元/人的基础上上浮20%,即初级职业资格证补贴1440元/人,培训合格证书补贴840元/人。需拨付财政补贴资金合计732000元。其中,延津县永新职业技术培训学校148320元,新乡市新华职业培训学校95280元,新乡市创业职业培训学校151200元,延津县新人电脑职业培训学校122640元,延津县振兴职业培训学校49560元。新乡市新大职业培训学校90720元。延津县飞翔职业培训学校74280元。
C类职业(工种)培训补贴标准在初级工1200元/人、培训合格证700元/人。需拨付财政补贴资金合计102800元,其中延津县飞翔职业培训学校46800元,延津县振兴职业培训学校56000元。
A类、C类需拨付财政补贴资金共计834800元。现将享受补贴人员名单予以公示(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5日—2020年12月18日
举报电话:0373-7697901
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