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延津县中医院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临床医护人员需求,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报经延津县人民政府同意,延津中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护人员30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30名,其中中医学专业5名、临床医学专业5名、护理专业2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体条件:
1、中医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25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2、护理学专业,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护士资格证,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延津县县域内公立医疗机构现有工作人员。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于2021年1月12日至1月15日到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报名(平安大道与西安大道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
2、报名时须填写《2021年延津县中医院公开招聘医护人员报名表》1份,同时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考务费30元,交本人近期同版1寸免冠彩照3张,以上证件均需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不符合报名、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应试者应严格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有关规定请登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查看(http://www.nhc.gov.cn)。按照规定需要提供证明而没有提供证明的,瞒报、谎报的,责任自负。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医学卫生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四)考察
1、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走访等方法进行全面深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聘用
根据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工资待遇按照延津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签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岗位工资执行,参与所在岗位的绩效考核,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四、其它事项
(一) 本次招聘工作,由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延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
(二)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聘用结果予以公示。
咨询电话:0373-7692966 0373-7628886
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延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