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河南质信净化工程有限公司年产2万立方米保温板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1-01-19 19:45:51 浏览量:1119 字号:

河南质信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新乡市汇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质信净化工程有限公司年产2万立方米保温板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环评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局委班子会研究决定通过后,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你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按照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

(二)项目营运期,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主要来源于搅拌罐进料过程产生的粉尘。本项目投料过程粉尘产生量为0.25t/a。投料时间按2h/d,300d/a。粉尘产生速率为0.417kg/h。

评价要求:在搅拌罐上方或侧方设置集气罩(共2台集气罩,集气罩将搅拌口全部封闭,仅保留一面作为进料通道,进料通道设置皮门帘;每台集气罩面积为2.25m2,风速为0.3m/s,风量为4860m3/h,集气效率为95%),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90%,取90%)中进行处理,处理后经管道由15米排气筒排放。因此经袋式除尘器除尘后粉尘排放量为0.024t/a,排放速率为0.040kg/h,排放浓度为8.23mg/m3,能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限值10mg/m3)、《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其他涉气企业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未经集气罩收集的粉尘产生量为0.012t/a(即0.021kg/h),以无组织形式外排。

2、废水:主要来源于生产用水、设备清洗用水和生活用水。项目在搅拌过程中需添加一定量的新鲜水,水量约为125t/a,搅拌用水随物料全部进入产品中,不外排;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和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

清洗废水量为0.18m3/d(即54m3/a),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沉淀池不小于2m³;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38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延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项目高噪声设备为真空渗透主机生产线等,噪声级在70~85dB(A)之间,经采取一系列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厂界噪声能做到达标排放。距本项目最近敏感点的新乡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经距离衰减后,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环评建议加强高噪声设备减震以及日常维护等措施,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拆包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沉淀池产生的沉渣。

项目废包装材料产生量为0.7t/a,经一般固废间暂存后定期外售;项目除尘过程收集的粉尘量约为0.214t/a,集中收集后定期回用于生产中;项目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沉淀过程中会产生沉渣,产生量约为0.1t/a,这部分沉渣经收集后定期清运。

四、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安装污染物在线检测及监控设备、用电量在线监控装置,并按要求与环保部门联网。

五、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后,相关环保措施、设施与主体工程应同时投运,建设单位要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测,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经办人:周浩

 

延津县环境保护局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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