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1-01-28 10:10:30 浏览量:2872 字号:

延津县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启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实施)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一、规划概况

1、基本情况:

延津县产业集聚区成立于2009年,分为南区和北区两个园区,南区位于延津县城西部,延津县产业集聚区北区位于延津县西北部。

在新的形势变化下,延津县产业集聚区将改变传统的发展模式,应对新的挑战,从高质量发展的角度对区域的产业结构、空间布局、未来发展进行全面谋划。根据《河南省产业集聚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产业集聚区规划修编指导意见的通知》,延津县产业集聚区开展了新一轮的《延津县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年)》编制工作。

2、规划名称:延津县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

3、规划期限:2021-2030 年,近期2021-2025年,远期2026-2030 年

4、产业布局:南区以食品加工为主导产业,北区以节能环保、化工产业为主导产业,初步形成了食品加工产业园、节能环保先进制造园、绿色建材产业园、化工产业园、综合产业园五大功能板块布局。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申家海                           

联系电话:15237370666

单位地址:延津县吴通线与S227省道交汇处东100米路北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瑞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与新二街交叉口靖业公元国际10层1026室

邮编:453000                                   电子邮箱:hnrhhbkj@163.com

联系人:涂成奇                                   联系电话0373-369800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承接集聚区规划环评后,收集相关资料、调查集聚区开发现状,进行环境质量现状区域评价,分析集聚区规划目标和方案的合理性,预测分析集聚区建设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提出规划调整建议及减缓措施及对策,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完成后上报环保及相关主管部门,经技术审查、补充完善报送后,环保主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作为规划调整和审批的依据。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总则、环境概况及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规划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与资源承载力分析、环境风险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及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监测与跟踪评价计划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集聚区规划的态度,当地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敏感区域,对搬迁的主要意见,规划目标、产业结构与布局是否合理,集聚区建设中应采取的环保措施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于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并提供自身联系方式,以便意见采纳与否的及时反馈。

七、相关说明

本次为环评第一次信息公示,建设单位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