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人民政府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延政〔2021〕4号)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1-02-04 11:05:46 浏览量:2187 字号:

为保障我县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作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地块:该地块涉及东屯镇西屯村、小王庄村;四至范围:东至西屯村、小王庄村地,西至经八路,北至西屯村,南至小王庄村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归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确认、测绘。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县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在实施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