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新乡市元典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各类混凝土构件及漏粪板 70 万立方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 公示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1-02-18 11:46:31 浏览量:1311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和传真:0373-7876006         

通讯地址:延津县西安大道市民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新乡市元典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年产各类混凝土构件及漏粪板 70 万立方米项目

新乡市延津县东屯镇汲津铺村东 3 公里路南

河南碧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共建设有4座生产车间(内含料场,依托现有),总建筑面积约为6000平方米主要设备:搅拌机、配料机、双板漏粪板模具、全自动数控调直切断机等。

1、废气:预搅拌粉尘、水泥仓顶部呼吸孔粉尘、配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焊接烟尘经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通过15m高(超出生产车间顶部3m以上)排气筒排放;车辆运输扬尘、物料装卸及铲车上料粉尘:在厂区及料库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台,厂区地面硬化或绿化并定期洒水清扫,密闭生产车间并在车间内安装高压喷雾设备定期喷淋降尘,增加物料湿度,切割工段设置围挡,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2: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内设置的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3、噪声:基础减振、厂房隔声。4、固废:废滤袋统一收集后,暂存外售;沉渣用于场地及道路填料使用;废机油及含油废物 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分区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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