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人社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服务高效、群众满意”工作主线,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统筹推进社会保险各项工作,确保延津县社会保险的总体平稳。
一、基本情况
按照机构改革要求,我局不再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按照最新职权,我局主要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法规政策,依法开展相关基金的监督管理。
二、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和待遇支付情况
2020年,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水平稳步提升。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32466人,占市定目标任务32421人的100.0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60738人,占市定目标任务255859人的101.91%;工伤保险参保25935人,占市定目标任务25879人的100.22%;失业保险参保25935人,占目标任务25879人的100.22%。同时,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的不利影响,做好社会保险发放工作,我县城镇企业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支付3.5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付8984万元,工伤保险待遇支付271.44万元,失业保险待遇支付770.65万元,有力确保了待遇的及时支付。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
1. 城镇企业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基本情况。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年支出3.5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费由县税务局负责征收。依靠保险征收和上级划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收支基本平衡。基金收益方面,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实现省级统筹,税务部门征收后直接上划上级部门,县级人社部门不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相关工作。
2.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情况。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年实现保费收入3243.85万元,争取中央资金8231万元,省级补助资金845万元,市级补助资金341万元,县级配套资金567.2万元。实现全年支出8984万元,实现基金累计结余30720万元。为了保证基金的保值增值,在延津县农商行转存定期2年存款1.79亿元,委托投资4461万元。
3. 工伤保险基本情况。工伤保险费累计收入176.74万元,由于工伤案件支付金额较多,工伤保险待遇累计支出271.44万。截止目前,工伤保险累计滚存结余121万。工伤保险基金由上级管理,县级人社部门不负责基金保值增值相关工作。
4. 失业保险基本情况。失业保险费累计收入1059.8万元,失业保险待遇累计支出770.65万,累计滚存结余289.15万。失业保险基金由上级管理,县级人社部门不负责基金保值增值相关工作。
2021年,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安排部署,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便捷化。同时,强化社保基金管理,持续做好社保基金分析预警工作,确保我县基金的总体安全。
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