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为基础,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核心,加强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1.领导高度重视
2020年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调整了由党组书记、局长范楠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各股室协作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工作推进举措
领导小组协调各业务股室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加强监管,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建立政务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在积极履行政务公开工作义务的同时,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同时,要求各股室在拟制文件时按要求选择公开属性的类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由股室负责人和局领导严格把关。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形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网公布,形成了政务信息及时有效公开的工作机制。通过全面梳理认领的公共服务清单和权责清单目录,及时有效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领域进行更新。
3.学习培训情况
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新条例等政务公开相关规章制度、参加政务公开培训、开展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知识测试活动等多形式深入了解和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与具体实施步骤等相关内容,提高干部职工积极主动性、强化自觉履职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以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制度执行情况
1. 一是主动公开情况。今年以来,我局坚持全面推进公权透明运行,做到每月按时公开我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下月工作安排,及时更新本单位重大举措行政处罚、双随机一公开等项目信息,加大预决算、招标采购、“三公”经费等信息的公开力度,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工作的透明度。及时梳理调整我局权责清单,并予以公布。在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任务分解、发布的同时,积极完成重点领域政府信息集中发布工作。
2.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联系了群众,加强了沟通,有效解决群众的关切和困难,使老百姓增强了获得感。
3.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制度进行政务公开工作,以及时性、全面性、规范性为要求,着力排查本单位政务公开存在问题,重点抓好基层法律服务、重点领域、基础信息、行政权力运行等信息公开,重点解决政策解读形式不丰富、解读质量待提高等问题,促进政务公开精准服务中心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三)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进情况。我局召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学习讨论会,对我局政务公开基础信息领域和重点领域梳理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要求各部门之间要加强交流,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将我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政务公开栏。进一步规范本单位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县统计局栏目网站开设的栏目主要有:统计失信企业及人员。
(四)重点信息公开
我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 对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三大攻坚战、“六稳”“六保”工作专题等重点领域进行全面公开。在发布信息时,严格坚持信息公开准确性、实效性,对需要公开的信息报分管领导审核,经审核合格后予以公开,保证信息的严密性。同时每年出版统计年鉴、每月发行《统计月报》等,做到了定期公布统计数据,向县领导或有关单位赠阅统计数据分析。经常第一时间向延津县政务信息网、《延津信息》等报送有关的统计工作信息或动态。不定期在河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上或新乡市统计信息网及时发布或更新有关信息或资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二、存在问题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步,但政务公开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表面化、滞后化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新政务公开平台系统运用有待加强;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发布规范性、标准性;三是政策解读回应质量不高,形式不丰富,缺少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改正,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2021年工作谋划
1.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认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转变理念,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工作常态化。
2.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办理流程。落实各环节责任,确保工作高质高效。严格遵守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运作。
3.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发布。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使政务公开工作沿着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健康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