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 监督的公告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1-04-20 10:49:06 浏览量:2202 字号:

中共延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延津县委组织部

延津县监察委员会

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公告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省委和市委要求,2021年,县乡领导班子将陆续进行换届。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现将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十严禁”要求公告如下:

一是严禁结党营私。对拉帮结派、上下勾联、搞团团伙伙和小圈子的,以人划线、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的,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快递邮寄、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以及打电话、发信息、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串联、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的,通过帮助他人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索取、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五是严禁个人说了算。对以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的,授意、暗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一律取消相关任用决定,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为他人推荐提名、提拔调整疏通关系的,违规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作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情形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借换届之机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是严禁弄虚作假。对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在换届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一律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十是严禁干扰换届。对境内外敌对势力搅扰破坏换届的,严加防范、坚决打击;对黑恶势力、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影响换届选举的,违规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资助或者培训的,以威胁、欺骗、利诱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造谣诽谤、诬告陷害或者打击报复他人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务必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意识,自觉严守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健康有序。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对换届风气进行监督,发现违反换届纪律要求的线索,及时向县委组织部反映。

延津县委组织部举报受理平台:

受理电话:0373-12380 0373-7628107  

来信地址:延津县委组织部311室

   编:453200

 

 

                                中共延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延津县委组织部

                                    延津县监察委员会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