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市减灾委员会印发《2020年度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考核结果通报》(新减委〔2021〕2号),根据2020年各县(市)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决策部署方面完成情况,经综合评定,延津县人民政府被评为2020年度全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优秀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