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豫扶贫办〔2017〕129号)文件要求,现将 2021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254万元。
2、省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 1410万元。
3、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336.51512万元。
以上资金合计:2000.51212 万元
二、分配原则
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本次下达我县的中央、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将全部用于延津县2021年脱贫攻坚工作,其中:产业扶贫1720.51212万元、金融扶贫70万元、教育扶贫180万元、就业扶贫30万元。
三、资金分配情况
详见延津县2021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监督电话:0373—7627809
扶贫监督电话:12317
电子信箱:yjczny@126.com
附件:延津县2021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延津县财政局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