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2021年4月底,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超超市、副食店、蛋糕店、餐饮店、学校食堂、食品小作坊、食品生产企业等场所针对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十七大类食品开展2021年4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现将2021年4月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4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抽检食品160批次,包括①生产环节6批次(方便食品3批次、糕点1批次、豆制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②销售环节48批次(粮食加工品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调味品6批次、肉制品2批次、乳制品1批次、饮料1批次、方便食品4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3批次、酒类1批次、蔬菜制品4批次、水果制品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6批次、糕点5批次、豆制品4批次);③餐饮环节3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调味品1批次、肉制品18批次、酒类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豆制品1批次、糕点4批次、米面及其制品3批次、餐饮具4批次);④食用农产品72批次(畜禽肉及副产品2批次、蔬菜53批次、水果10批次、鲜蛋7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5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信息
1、延津县丰庄镇中心学校使用的筷子,大肠菌群项目实测值为检出/50cm2,标准指标为不得检出/50cm2。检测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延津县东屯镇智慧树幼儿园采购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项目实测值为57.8μg/kg,标准指标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延津县东屯镇汲津铺村梅梅超市销售的长豆角,克百威项目实测值为0.15mg/kg,标准指标为≤0.02mg/kg。检测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延津县贝贝蔬菜批发零售门市部销售的长豆角,灭蝇胺项目实测值为1.4mg/kg,标准指标为≤0.5mg/kg。检测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延津县丰庄镇中心学校采购的鸡蛋,恩诺沙星项目实测值为133.9μg/kg,标准指标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不合格产品后处置情况
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抽检中发现不合格样品涉及外地生产经营单位的,将把线索移送到相应监督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涉及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对涉及单位依法进行处理,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同时对不合格产品采取召回、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请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积极参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拆举报电话进行投拆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4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
2、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4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0日
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4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xls
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4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