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延麦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新乡市一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新乡市延麦食品有限责任公司12万吨/年小麦面粉高值化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环评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局委班子会研究决定通过后,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你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按照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
(二)项目施工期,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建筑施工期的大气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产生扬尘的作业主要有建材露天堆放、装卸等过程。企业须积极推进绿色工地创建,实施施工工地封闭管理,做到七个“100%”,即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沙土100%覆盖或围挡,工地路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出工地运输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且密闭无洒漏,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以及外脚手架密目式安全网100%安装。
2、噪声:主要噪声设备为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吊车等。这些设备运行期间,对周围环境会造成一定影响。评价建议施工过程应采取措施控制其施工噪声,使之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尽量远离学校及居民区,以减少对学校及居民的影响。同时选用良好的施工设备,降低设备噪声级,降低机械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及午休时间禁止施工。
3、废水:施工地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排放。施工中开挖的土方和堆放的建筑材料若被雨水冲刷而形成废水,因此在雨天注意对施工开挖的土方和堆放的建筑材料采取围护和遮盖等措施防止冲刷流失。
4、固废:施工产生的废砖渣等固体废物采用铺路或垫地等填埋措施后妥善处置。施工建筑垃圾主要有开挖土地产生的土方、建材损耗产生的垃圾、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为减轻施工过程中建筑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方应将建筑垃圾收集后堆放于指定地点,能进行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并及时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
(二)项目营运期,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为面粉筒仓上料工序、烘干工序和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炸制工序产生的油烟;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沼气锅炉燃烧废气。
①面粉筒仓上料工序:环评提出每4座面粉筒仓共用一台仓顶袋式除尘器,废气经筒仓呼吸口收集并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的要求。
②烘干工序:淀粉和谷朊粉烘干工序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通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的要求。
③包装工序废气:采用全自动包装设备,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的要求。
④油面筋炸制工序:进料口和出料口可以手动开关,油炸过程全密闭,油烟收集后经配套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的要求。
⑤锅炉废气:天然气锅炉安装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废气通过1根8m高排气筒排放; 沼气锅炉燃烧废气经自带低氮燃烧器处理后,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新乡市2020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中燃气锅炉要求。
2、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最后排入延津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和面机、洗筋机等设备经厂房密闭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后,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收集尘、不合格品、废植物油收集后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外售;污泥收集后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由周边村民拉走用作农肥。
四、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安装污染物在线检测及监控设备、用电量在线监控装置、视频监控装置,并按要求与环保部门联网。
五、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后,相关环保措施、设施与主体工程应同时投运,建设单位要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测,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经办人:周浩
延津县环境保护局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