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意见: 延环审[2021]33号 延津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延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延津县疾病预防控制及指挥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 复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1-07-02 16:36:44 浏览量:1388 字号:

延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你公司上报的由河南瑞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延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延津县疾病预防控制及指挥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环评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局委班子会研究决定通过后,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你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按照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

(二)项目施工期,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施工期的大气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产生扬尘的作业主要有建材运输、装卸、堆放等过程。扬尘的污染程度与风速、粉尘粒径、粉尘含水量和汽车行驶速度等因素有关,起尘量随汽车速度和风速增大而呈增大或呈级数增大,扬尘的污染范围也相应扩大。施工扬尘会造成局地降尘量增多,同时施工过程中运送建筑材料和机械设备的车辆扬尘,可能对沿途居民、农作物带来一定的污染影响。可采取将运输车辆车厢密闭,定期清扫施工场地及运输路面上散落的土、石方,定期洒水的防治措施。根据《新乡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河南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新乡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施工期扬尘治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建筑施工禁止使用散装水泥;②建筑施工现场必须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③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必须进行地面硬化,出口必须设置定型化自动冲洗设施,出入车辆必须冲洗干净;④施工中产生的物料堆应采取遮挡、洒水、喷洒覆盖剂或其他防尘措施;⑤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且装载时不宜过满,以减少运输过程中由于泥土的散落造成的扬尘;⑥企业应在厂区门口树立标识牌,对本项目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控制措施为:建议施工堆场设置防护网,定期洒水、及时清运,建材入库存放,减少扬尘影响;建筑垃圾保湿运送定点倾倒,建材运输车辆采取帆布压盖等措施。

2、废水:施工期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施工期主要噪声源有装载机、挖掘机以及交通运输车辆的汽车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60dB(A)的限值要求

4、固废:施工期间产生的固废污染主要为少量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及时处理

(二)项目营运期,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实验室废气带有高效过滤器的生物安全柜、紫外线消毒、独立的空调处理系统预防接种门诊污浊空气紫外线消毒,加强通风

2、废水:预防接种门诊废水实验室和疫苗研发实验室洗刷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化粪池沉淀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消毒排放。能够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

3、噪声:风机安装消声器、水泵设置减震垫,污水处理站设置设备间配备隔声窗,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固废:医疗废物配套建一座20m2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6楼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污泥经消毒、脱水后袋装密封后暂存于污水处理站现有的污泥暂存间(10m2),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标准;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安装污染物在线检测及监控设备、用电量在线监控装置、视频监控装置,并按要求与环保部门联网。

五、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后,相关环保措施、设施与主体工程应同时投运,建设单位要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测,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经办人:周浩

 

延津县环境保护局

2021年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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