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新乡市正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发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1-07-15 16:32:45 浏览量:1480 字号:

根据企业的申请,依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相关规定,经过资料审核和现场核实,该公司达到发证要求。我局拟对新乡市正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纬三路路北,发放年回收6000吨机动车废机油收集项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三年。经营范围:机动车维修行业废机油收集,类别HW08,代码:900-214-08。

为保证此次许可证发放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予公告,公示期为,2021715日至2021722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办公室。

 

反馈电话:0373-7082617

反馈地址:延津县平安大道司法局综合楼九楼

附件:新乡市正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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