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2021年7月,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商超超市、副食店、餐饮店、学校食堂、食品小作坊、食品生产企业等场所针对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十四大类食品开展2021年7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现将2021年7月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7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抽检食品150批次,包括①生产环节29批次(粮食加工品8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调味品2批次、肉制品2批次、饮料2批次、饼干1批次、速冻食品2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糕点4批次、豆制品4批次);②销售环节23批次(粮食加工品4批次、调味品1批次、肉制品5批次、饼干1批次、罐头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8批次、糕点1批次、豆制品2批次);③餐饮环节28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肉制品10批次、蔬菜制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豆制品3批次、米面及其制品9批次、坚果及籽类食品1批次);④食用农产品70批次(畜禽肉及副产品2批次、蔬菜63批次、水果5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4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信息
1、延津县石婆固老马干菜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项目实测值为0.68mg/kg,标准指标为≤0.2mg/kg。检测机构为洛阳黎明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2、延津县胙城乡王堤村刘家饺子馆加工的卤护心肉,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实测值为26mg/kg,标准指标为不得使用。检测机构为洛阳黎明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3、延津县魏邱乡国亮美食城采购的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实测值为601mg/kg,标准指标为≤200mg/kg。检测机构为洛阳黎明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4、延津县东屯镇乡村饭店加工的素丸子,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实测值为576mg/kg,标准指标为≤100mg/kg。检测机构为洛阳黎明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三、不合格产品后处置情况
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抽检中发现不合格样品涉及外地生产经营单位的,将把线索移送到相应监督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涉及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对涉及单位依法进行处理,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同时对不合格产品采取召回、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请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积极参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拆举报电话进行投拆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7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
2、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7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6日
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7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1).xls
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7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