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司法局承诺出台10项便民举措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1-08-27 15:21:30 浏览量:2670 字号:

延津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部署要求,出台10项便民举措,努力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现将10项便民措施公布如下:

一、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各类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巩固县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推进“法+N”共建共享共赢服务模式,实现“多位一体”服务对接融合,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优质便捷高效、“一站式”的法律服务。

二、做好法律援助服务民生工程。1、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构建县乡村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充分发挥“一村一法律顾问”贴近群众的优势,近距离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实现与群众零距离的法律援助服务;2、深化“法援惠民生、助力乡村振兴”品牌活动,对劳动报酬纠纷、赡养纠纷、假农药假种子坑农害农纠纷等农村常见案件应援尽援,加强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法律援助工作;3、完善便民利民机制,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落实首问负责制,对重点群体法律援助案件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提高为民服务效率。

三、扩大村(居)法律顾问服务面。以全省、全市、全县十大民生实事“扩大村(居)法律顾问服务面”为载体,10月底前实现专业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达到服务质量、服务时长和服务次数不打折扣,真正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

四、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审查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特别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程序,督促起草单位通过多种方式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保障规范性文件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各界在制度建设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保障。

五、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安全监管。充分发挥“智慧矫正”功能作用,落实监管、教育、帮扶三大任务,开展个别化矫治,确保全县社区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发挥成员单位作用,对有需求技术培训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精准有效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开展适应性帮扶。

六、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1、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加大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力度;2、围绕公民不同阶段的需求,开展《民法典》解读工作;3、对法治文化公园进行升级改造,更新陈旧设施,增加宣传内容,丰富法治文化公园内涵。

七、深化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持续开展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活动,在2021年组织律师对县域内骨干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创新服务形式,助力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

八、优化公证行业服务。1、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做到崇法、尚信、守正、求真;2、实行“绿色”继承。除必须的证明材料外,其他证明材料由公证人员调查核实取得;3、对符合出证条件的公证事项,七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确属紧急的,在确保公证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满足当事人的要求;4、对老、弱、病、残、孕等当事人,实行预约或上门服务;5、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做到应援尽援;6、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九、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县开展人民调解“促和谐稳定,迎建党百年”专项活动,村级建立一支调解员队伍,及时就地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社会矛盾纠纷60%化解在村(居),30%化解在乡镇(街道),10%化解在县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十、深化提升“走千家、入万户、访民情、解民忧”活动。紧紧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情系群众、当好贴心人”这一宗旨,走访活动主要围绕调查了解公众安全感、司法行政机关执法满意度,询问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较为集中的意见和最为迫切的需要,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普法、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禁毒、预防网络诈骗宣传等,送优质司法行政产品上门。定期开展入户走访,随时了解掌握分包联系点的信息,与联系点建立紧密的联系互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