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局办,产投公司:
为进一步提升园区项目服务水平,确保项目效果,依照“分段负责、分包合作、全程服务”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园区所有项目分包管理工作按照《项目服务推进流程及职责分工图》执行。
二、项目服务工作由经济发展局总牵头,其他局办、投产公司配合执行。经济发展局、招商服务局、规划建设局、企业服务局、产投公司需明确1名项目专员,负责日常项目信息统计报送工作。
三、项目服务规范由经济发展局统一安排,其他局办、投产公司配合执行,
四、所有单位需做到项目对外全口径,确保园区项目信息高效、顺畅。
五、项目投产后,转由企业服务局,按照企业分包相应规范重新分包。
延津县产业区集聚区管委会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