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豫扶贫办〔2017〕129号)文件要求,现将 2021年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专项扶贫资金2403.2万元
2、省级专项扶贫资金114万元
3、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99.75万元
以上资金合计:2916.95万元
二、分配原则
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本次下达我县的中央、省级、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将全部用于延津县2021年脱贫攻坚工作产业扶贫类和就业扶贫类项目。
三、资金分配情况
详见延津县2021年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监督电话:0373—7627809
扶贫监督电话:12317
电子信箱:yjczny@126.com
附件:延津县2021年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延津县财政局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