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规定,《延津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草案)》听证会代表采取以下办法产生:
一.代表条件:
1.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
2.有一定的群众基础,能够代表消费群体的意见;
3.对核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行政许可有一定的认识;
4.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以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无刑事犯罪记录;
6.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二.为体现听证代表的广泛参与性,企业代表应兼顾不同所有制形式企业;个体经营代表应兼顾城镇和农村地区;公众代表应兼顾不同地域。
三.申请方代表由延津县烟草专卖局推荐产生。
四.卷烟零售商户代表,有办证意愿的商户代表,卷烟消费者代表,采取自愿申请报名的方式报名登记,如报名登记人数超出《延津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听证会公告》第三条限定的人数,按登记时间先后顺序推荐产生。
五.如登记报名人数不足延津县烟草专卖局《延津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听证会公告》第三条限定的人数,按实际报名人数组织听证会,不再补充缺员,但实际参加人数必须达到限定人数的一半以上方可举行。
六.听证会代表名单,将在延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公示。
延津县烟草专卖局
2021年10月22日
《延津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
听证会自愿报名申请表
人员类别: 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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