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我县安排第五批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资金9.75万元。
2、省级资金225.395884万元,
3、市级资金171.909788万元,
4、县级资金478.698214万元。
以上资金合计:885.753886万元
二、分配原则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本次安排的中央、省级、市级、县级资金将用于延津县2021年乡村振兴工作产业类项目、项目管理费和就业扶贫类项目。
三、资金分配情况
详见延津县2021年第五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监督电话:0373—7627809
扶贫监督电话:12317
电子信箱:yjczny@126.com
附件:延津县2021年第五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延津县财政局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