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我县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了便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公众等更好的理解《意见》相关内容,现就《意见》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等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自《延津县企业新三板挂牌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延政〔2015〕90号)和《2017年延津县企业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工作推进方案》(延政〔2017〕22号)印发以来,带动了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挂牌的积极性。截至目前,延津县共有6家企业挂牌新三板,4家企业挂牌四板交易板,21家企业挂牌四板展示板,并已全部向政府申请财政奖励资金。目前,《延津县企业新三板挂牌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已到期,为进一步推动我县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完善企业上市挂牌协调督办机制,支持我县优质企业上市挂牌,助推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特制定加快推动我县企业上市挂牌工作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包括七项内容:
一是强化后备企业培育。按照“培育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思路,打造宽基础、多层次、高素质的企业上市挂牌后备资源队伍。
二是加强宣传培训。通过讲座、培训班、研讨会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专题培训,做好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培育,帮助企业家掌握上市挂牌最新政策,进一步开拓金融视野,提高金融意识,加深对资本市场理解,提高企业上市挂牌积极性及利用资本市场水平,引导企业把握机遇转板上市。
三是明确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核心标准。符合上市挂牌财务指标要求,拟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在新三板、四板挂牌的企业,纳入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进行重点培育。
四是强化协调服务,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为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在改制、辅导、申报、挂牌、上市过程中,本着“高效服务、优先办理、专人负责、限时办结”的原则,及时有效提供依法合规、快捷便利的政务服务,为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出具相关证明。
五是加强财政引导,落实奖励政策。对企业上市挂牌成功和上市挂牌企业直接融资成功的,市、县财政分别给予相应的奖补。
六是挂牌资金申请程序。拟上市、挂牌企业,在启动企业上市(IPO)、新三板挂牌、四板挂牌计划后,到县金融办进行备案,列入延津县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企业上市、挂牌成功后向县政府提出财政奖励申请,由县金融办、财政局联合审核,按程序办理拨付手续。
七是申请资金提交资料。申请奖励资金需提交以下材料:企业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执照,奖励资金的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经营状况、企业上市情况、募集资金额度和投向,发展规划等);企业上市(IPO)、新三板挂牌、四板挂牌成功的凭证材料(验原件);县金融办、财政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提供材料要求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