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意见: 延环审[2021]56号 延津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新乡市万盛混凝土有限公司30万吨/年道路建筑垃圾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1-12-22 17:11:57 浏览量:1550 字号:

新乡市万盛混凝土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盐城益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工程师田涛主持编制完成的《新乡市万盛混凝土有限公司30万吨/年道路建筑垃圾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环评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局委班子会研究决定通过后,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你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按照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

(二)项目营运期,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给料机投料工序会产生粉尘,在投料口处加装侧吸式集气罩对粉尘进行收集,收集后废气通入袋式除尘器治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可以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有组织10mg/m3

无组织0.5mg/m3;《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有组织颗粒物不高于10mg/m3、厂界浓度不高于0.5mg/m3的标准要求;粗破、筛分采用厂房内二次密闭作业,密闭室内采用负压抽风对破碎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废气通入袋式除尘器治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可以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有组织10mg/m3

无组织0.5mg/m3;《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有组织颗粒物不高于10mg/m3、厂界浓度不高于0.5mg/m3的标准要求;皮带输送机为全密闭并且与破碎机、筛分机进料口、出料口密闭连接。细破、筛分采用厂房内二次密闭作业,密闭室内采用负压抽风对破碎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废气通入袋式除尘器治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可以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有组织10mg/m3

无组织0.5mg/m3;《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有组织颗粒物不高于10mg/m3、厂界浓度不高于0.5mg/m3的标准要求。

2、废水:车辆冲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水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噪声:重锤式破碎机、振动给料机、振动筛等,经厂房密闭隔音、减振、距离衰减。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采用编织袋盛装后,存放于车间内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建材企业;废钢筋存放于车间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 沉淀泥沙收集后定期出售给建材企业。

评价提出:厂区内新建1座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不小于20m2。一般固废集中在暂存间内,暂存间地面要硬化处理,做到防风、防雨、防晒等要求,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

四、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安装污染物在线检测及监控设备、用电量在线监控装置、视频监控装置,并按要求与环保部门联网。

五、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后,相关环保措施、设施与主体工程应同时投运,建设单位要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测,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有效。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或防治污染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必须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七、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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