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多措并举提升服务效率,调整优化“一窗受理”窗口。继续优化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的一窗受理窗口,统一受理不动产登记以及相关的缴税材料。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等经常办理业务的单位,仅需首次办理登记时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进行备案,备案完成后,无需在每份申请材料中提交。
压缩登记时限。推行不动产登记“311”办结制度,首次、转移登记3个工作日办结,变更、更正、预告及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查询、查封、解封、注销登记即时办结。
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积极建设不动产“全豫通办”,“统一受理”平台,同时实现与税务、工商等多部门嵌入式数据共享;真正实现从“群众跑”到“数据跑”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