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1-12-30 11:58:42 浏览量:3225 字号:

延津县审计局自2021年3 月 16日至5月20日,对延津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县教育体育局基本情况

县教育体育局政府工作部门,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该局核定行政编制12设局长1 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计划财务股、综合教育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股5个科室和基础教育教研室、成人教育教研室、电化教育馆、勤工俭学管理中心四个事业二级机构

县教育体育局所属财务独立预算单位25个,即:延津县第一高级中学,延津县职业技术专业学校,延津县教师进修学校,5个县直学校及17个中心校

(二)财政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情况

    县教育体育局机关2020年度级安排一般公共预算为收、支总计均为12415.74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其中基本支出预算为735.54万元,实际收入735.54万元,支出784.13万元;项目预算收入11680.21万元,实际收入11680.21万元,支出11029.94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政法规的规定。同时,审计也发现预算执行率低、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等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解决。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贯彻执行有关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

延津县教育体育局在县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工作任务推进慢,未完成责任目标问题。

(二)预算执行管理情况

 1、 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较低。4项预算未执行;2项预算执行率

 2、预算编制与执行脱节,预算约束力不强

  年初预算教育质量奖500万元,实际决算400.06万元,在延津县一中等14学校中列支。

(三)会计核算方面问题 

1.项目实施无施工单位预算、结算书

经抽查,延津县政府采购2020年度小额零星工程施工定点采购项目(地面硬化),项目支出没有施工单位预算、结算书。

2.基本建设项目多计工程价款

延津县教育体育局一部分工程项目合同价款按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10%(2019年4月1日后是9%)计取,而施工单位实际按照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率3%纳税,造成了多计工程价款。

3.政府投资项目,未经决算审计

2020年五人制社会足球场人民公园、人民广场建设项目,合同金额49.85万元,已经支付48.48万元,质保金3%未支付,未经决算审计.

4.挪用省科普专项资金 4605.87 元

2020年,将差旅费等单位基本支出从科普专项资金中列支4605.87元。

5.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

教育体育局提供2020年12月底账面反映:其他应收款余额39.76万元。其中:个人4笔、金额11.61万元,单位 11 笔、金额28.15万元。账龄均超过3年,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资产管理情况

延津县青少年活动中心未将固定资产资产纳入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

()审计发现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质量问题

在审计过程中,对中介机构出具的结算审核报告的审计质量进行了抽查,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结算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不符、送审金额超合同金额20%、定案表没有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等问题。

)内审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县教育体育局建立了《延津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制度》,内审股,围绕学校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但存在内审工作职能未履行到位的问题。2019年5月8日,内审股对县青少年活动中心2014年-2017年4月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经对审计报告核查,对应记未记固定资产4.06万元;未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固定资产管理不善,账实不符问题,均未跟踪整改。

)以往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县第二巡查组在2017年7月17日至9月15日对延津县教体局进行巡查,经对巡查问题进行核查,问题整改到位。

县审计局对杨家保同志2015年1 月至2017年12 月任杨家保任县教育体育局局长职务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延审经报(2019)1号)。经对《延津县教育体育局杨家保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报告》进行核查,问题整改到位。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较低预算编制与执行脱节,预算约束力不强的问题,要求县教育体育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做好项目评估、可行性论证等基础性工作,采取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项目实施无施工单位预算、结算书的问题,要求县教育体育局教育体育局应当遵循政府采购程序,取得采购项目预算、资金构成和合同价格;基本建设项目多计工程价款问题,对多计工程价款问题,要求延津县教育体育局与施工单位应依法据实结算工程价款政府投资项目,未经决算审计,要求县教育体育局应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完成竣工决算和财务决算并报送审计部门审计挪用省科普专项资金,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问题,要求县教育体育局加强往来账款的管理,规范处理往来账项。延津县青少年活动中心未将固定资产资产纳入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要求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应将所有的资产卡片全部纳入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延津县审计局建议:

(一)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要进一步增强预算管理意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根据预算批复支出,严肃预算管理,合理控制支出,避免无预算、超预算等支出现象发生,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杜绝预算管理的随意性,规范预算支出行为。

(二)加强对局属二级机构和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内部审计制度,促进财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加强往来账款的管理,规范处理往来账项。按照资产清查有关规定,制定清理工作方案,明确清理目标,区别不同情况该清收的清收,该结转的结转,该核销的核销。

(四)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审计机关应当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或者建设单位、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结果进行核查,发现有审计质量问题的,应当予以纠正或者重新组织审计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核实。目前,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已收回或作调账处理;挪用省科普专项资金,已作账务处理。其他问题正在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延津县教育体育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