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及卫生健康相关重大政策 措施落实情况审计结果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1-12-30 15:10:10 浏览量:2439 字号:

延津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21年第3号

 

延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及卫生健康相关重大政策

措施落实情况审计结果

 

延津县审计局自2021 3 16430日对延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及卫生健康相关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行政编制 13 名,事业全供39人,差供28人自收自支23人,设委员会班子成员12名;内设正股级科室5个(办公室医政医管股基层卫生健康股法制和规划信息股家庭发展股)。单独核算二级机构 25个,即 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眼科医院、文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潭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塔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屯镇卫生院、丰庄镇卫生院、石婆固镇卫生院、王楼镇卫生院、僧固乡卫生院、司寨乡卫生院、魏邱卫生院马庄卫生院、马庄乡班枣卫生院、胙城卫生院、榆林卫生院、司寨乡高寨卫生院、榆林乡新安卫生院、位邱乡朱寨卫生院、卫生监督所、县疾控中心、120急救指挥中心。

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协调推进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及省、市、县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拟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二、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延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政法规的规定。该委员会领导班子在县委、政府和上级机关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健康延津”为主题,打基础、强基层、抓重点,大力发展卫生健康事业,全县医疗卫生综合能力得到了质的提升,为延津县的卫生事业工作做出了一定的成绩。

但此次审计也发现,财政资金拨付不及时、乡级卫生院滞留村级基药补助等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解决

三、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年初预算支出拨付资金。

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项目支出情况表显示,当年预算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494.06万元,通过实际查看资料县财政下达该单位预算资金494.06万元指标,未按预算法有关规定办理预算支出拨付手续。

(二)项目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根据延津县潭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的负压病房建设项目合同等相关资料,该项目金额为57万元项目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三)滞留村室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25.08万元。

经抽查乡镇卫生院2020年度会计账簿,延津县石婆固镇卫生院滞留村室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0.2012元,延津县榆林乡新安卫生院滞留村室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6.8376元,延津县胙城乡卫生院滞留村室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8.0446元。

(四)县级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财政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

省级下达延津县中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项目专项资金90万元。项目单位延津县中医院配置设备及培训已落实到位,财政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

(五)往来账目清理不及时。

1.经查阅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底应收账款余额为1736.8803元,均为3年以上款项,长期未进行清理,其中个人借款2元长期未清理。

2.查阅延津县乡镇卫生院2020年度会计账簿,延津县谭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收账款长期不清理,如:李晓棠2020年年初上年结转0.3元。延津县榆林乡卫生院应收账款长期不清理,如:医保罚款143.3477万元;杨家安0.7348元;李迎正1.7元;钮振中1元。

(六)应计未计固定资产。

 1.根据延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供的会计账簿等相关资料,2013年以来政府投资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142所,其中5所划入新乡市经开区,目前延津县标准化村卫生室137所。政府投入财政资金为2592.03万元在实际实施过程中,由于建设用地来源不一、建设资金未完全支付等原因,造成政府投资建设的村卫生室一直未明确产权归属,未纳入国有资产管理。

2.延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12月31日8号财务凭证发现:在河南来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采购4个金属制品(室外铁艺宣传版面),金额3.36元,未计固定资产账目管理。

3.延津县卫生计生监督所2020年12月30日2号凭证,列支监督机构标准化建设工程款76元;2020年5月19日6号凭证,支卫监所卫生间整修费用1.488元;2020年11月30日16号凭证,支购进步开式电热水器一台0.21元,未计固定资产管理。

延津县谭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11月22#凭证,列支车库改造维修费1.809元,未入固定资产账。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意见)。

对未按年初预算支出拨付资金的问题,要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多下达指标款项。

对项目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要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督促潭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照规定进行竣工财务决算。

对滞留村室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问题,要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督促乡镇卫生院将滞留的资金抓紧落实到位。

对县级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财政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的问题,要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积极与财政协调,将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实施单位。

对往来账目清理不及时的问题,要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对单位往来及时清理并督促乡级卫生院及时清理往来。

对应计未计固定资产的问题,要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按照有关规定拿出具体实施方案,将资产尽快纳入资产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延津县审计局建议:

(一)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要进一步增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根据预算支出,严肃预算管理,严禁超预算等支出现象发生。

(二)建议财政部门对上级切块下达的资金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分解下达到项目单位,对无明确到项目单位的资金,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分配下达到项目的具体承担单位,坚决杜绝滞留、挤占、截留等规定的发生。

(三)卫生健康委员会财务人员应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好项目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加强对二级机构财务管理,落实好公共卫生资金、基本药物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杜绝滞留、挤占等规定的发生。

(五)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应制定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按照“谁承担管理维护职责由谁入账”的要求,要做到资产权属清晰、收益分配方案明确,做到账实相符。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未按年初预算支出拨付资金的问题,延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已将多下达的指标款做了调整;项目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延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已督促潭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照规定进行了竣工财务决算;滞留村室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问题,卫生健康委员会已督促乡镇卫生院将滞留的资金整改到位;往来账目清理不及时的问题,卫生健康委员会已对单位个人往来及乡级卫生院往来进行了清理;应计未计固定资产的问题,卫生健康委员会已拿出了具体实施方案,督促乡级医院补计了资产。

其他问题正在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延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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